一、受遗赠人接受遗赠前去世应如何处理
自继承行动启动之后,若受遗赠者同意接受遗赠,然而在财产分配之前,受遗赠者不幸身亡的情况下,原属于他的接受遗赠的权利将转让给他的合法继承人。
此即人们常说的“转继承”现象。
在继承活动正式启动后,继承人若是在财产分割之前离世,且未有明确表态放弃继承的,那么应当由该继承人继承的财产部分将转交给其他合法继承人继承,除非,遗嘱中另作说明安排。
“转继承”,即当继承人在继承活动生效后、财产分割之前离世时,其原本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便会改由其继承人来继续享有,这是一种继承制度。
此人由于意外离世而成为被转继承人,而其继承者则称为转继承人。
转继承实际上意味着对遗产份额的再次继承,并非是继承权利的直接转移。
发生转继承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
首先,必须是在被继承人已经过世、财产尚未进行分割之前,即转继承的出现有赖于特定的时间节点;
其次,必须是继承人并未丧失或者主动放弃其继承权,这一点是转继承人是否能成功启动继承程序的决定性因素;
最后,必须由已故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继承他们本应继承的财产份额,这样才能最终实现转继承。
至于实际的继承份额以及已故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的应享有的具体遗产份额,则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以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依次展开。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二、受遗赠人接受遗赠前死亡怎么办
在继承程序启动之后,如果受遗赠者自愿表示接纳遗赠,然而在财产分配尚未完成之前,他却不幸去世的话,那么,他所享有的接受遗赠的权利则会顺延至他的继承人身上。
这种情况即我们常说的"转继承"。
同样地,如果继承人在遗产分配合法程序启动后,于财产分配实施前告别人世,且他们并未明确表示过弃权,那么,这个已经离世的继承人对于他本来应该继承的财产部分将自动转移到其他继承人手中,除非遗嘱中对此有所规定。
广义上讲,“转继承”是指在继承人已经逝世,但遗产还没来得及分配之际,他们原本应承袭的遗产部分转交给他们的其他继承人。
这里的后续继承人称为被转继承人,那些得以继承遗产部分的人为转继承人。
需要明白的是,转继承并非是继承权益的彻底转变,而是对遗产份额进行了进一步继承。
同时,实现转继承必须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
首先,必须是在被继承人离世且财产分配程序尚未启动时继承人离世;
其次,继承人不能事先失去或者放弃自己的继承权;
最后,非亡故继承人须承担起继承已故继承人所应得份额的职责,这涉及到具体的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情况。
关于具体的应继承份额以及亡故继承人的继承人可以获得的份额,需根据实际的法律程序和遗嘱分配情景加以判断。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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