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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斗殴追诉期已过,是否仍有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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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12 · 1361人看过
导读:超过追诉时效的刑事诉讼案件,公诉和法官通常不予追究。但若罪犯在被侦查或受理后逃避,或受害者在时效内未获调查而继续控告,追诉期限将不再适用。司法机构可不受时限限制进行侦查和审判。
聚众斗殴追诉期已过,是否仍有罪责

一、聚众斗殴追诉期已过,是否仍有罪责

对于一些刑事诉讼罪行,一旦超过追诉时效期限后,公诉机构通常将停止追究责任,法官亦不会进行相关审理,这实际上就意味着该行为人应当被判毫无罪责。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罪犯在实施犯罪行为之后,被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司法机构立案侦查或者被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其蓄意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上述机构则无需受制于追诉期间的规定。

此外,如受害者在追诉时效内提出控告,但法院、检察院或公安机关仍然未能依法立案调查的,那么此种情况也同样不受到追诉期限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二、聚众斗殴追诉期过了还有罪吗

对于一些刑事诉讼罪行,一旦超过追诉时效期限后,公诉机构通常将停止追究责任,法官亦不会进行相关审理,这实际上就意味着该行为人应当被判毫无罪责。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罪犯在实施犯罪行为之后,被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司法机构立案侦查或者被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其蓄意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上述机构则无需受制于追诉期间的规定。

此外,如受害者在追诉时效内提出控告,但法院、检察院或公安机关仍然未能依法立案调查的,那么此种情况也同样不受到追诉期限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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