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却没有加盖公司公章合同是否有效
一般来说,只要该合同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那该合同就是有效。而没有盖章只是程序问题,只是没有盖章不能否定合同本身的效力。但有特别说明的除外,例如没有盖章就是无效的合同或者没有公司盖章该合同不生效之类的。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没有盖章的合同是否具有效力
关于合同有效性的判定需依据其具体内容进行深入剖析:
1.在契约签订过程中,若签约双方采用了合同书这一规范性文书,那么自双方法人代表在合同上悉数签名或加盖公章的那刻起,该合同即宣告正式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
通常而言,只要该项合同完全是由双方当事人基于真实意愿达成的,便可视为合法有效。
2.然而,如若某份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加盖公章后方能生效的条件,且仅有法人代表进行了签字而未予加盖公章,则这类协议仍无法被视作具备法律约束力。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