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嘱继承中遗产要如何分配
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时才能依遗嘱继承办理:
1、没有遗赠扶养协议。
2、被继承人的遗嘱合法有效。
3、遗嘱继承人没有丧失、放弃继承权,也未先于遗嘱人死亡。
继承人必须具有继承资格。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遗嘱继承中什么情况要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法定继承制度是对遗嘱继承的必要和有益的补充。
尽管法定继承为广泛采用及最主要的传承方式之一,然而,在财产传承开始之后,应首先适用于遗嘱继承,只有在无法如愿以偿地应用遗嘱继承的情况下,方可使用法定继承。
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在效力层面,遗嘱继承具有显著的优先性,而法定继承则是作为其有效补充。
依照法律规定,以下五类具体情况需依循法定继承原则进行处置:(1)遗嘱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或受遗赠人表示拒绝接受遗赠的;
(2)遗嘱继承人因故丧失继承权的;
(3)遗嘱继承人与受遗赠人在遗嘱生效前已先行离世的;
(4)被遗嘱确定无效的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以及(5)遗嘱未作任何安排的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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