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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父母购房,离婚后应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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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12 · 1126人看过
导读:婚后父母购置房产归属在离婚时有不同情形:若产权登记在子女个人名下,视为赠送,属个人财产;登记在配偶名下,除非证明仅为赠予子女,否则一般视为共有;父母合作出资登记一人名下,按出资比例分割;双方父母出资并登记双方名下,视为共同财产;父母首付加按揭贷款,视为赠送首付部分,剩余贷款下的房产为夫妻共有。
婚后父母购房,离婚后应如何分配

一、婚后父母购房离婚后应如何分配

关于结婚之后由父母购置的房屋,在离婚后的财产分配情况,我们为您详细列举几种常见的情形:

首先,如果父母其中一方在婚后以自己所拥有的全部资金购买了房屋,并将产权登记在其子女的名义之下,这被视为父母对于自身孩子的无偿赠送,因此这种情况下所购置的房地产应当被认定为出资一方子女的私人财物,无论在离婚时还是其他任何阶段都不需要进行再次分割。

其次,如果在婚后,某一方的父母为其购置了房产,并且产权登记于另一方的名下,那么除非有确凿的证据能够证明这款房产仅仅是由父母赠与给他们自己的子女的,否则在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时,这类房产通常会被视为夫妻两个人的共有财产

再者,在婚后,父母作为合作伙伴出资购买房屋,且将产权登记在同一人名下,这种情况将被认定为双方平分父母各自出资的比例,进而享有所购房屋的所有权。

同样地,如果父母在婚后同时出资购买房屋,而且将产权明确地登记在双方的名下,则这种情况将会被解读为父母共同分配这笔财产,因此在离婚时进行财产分割时也必须把这套房产视为夫妻的婚内共有财产。

最后,如果婚后购买房屋采用了按揭贷款的方式,即一方的父母支付了首付的款项,然后将产权登记在他们自家子女的名下,而夫妻二人为偿还剩下的房贷,这样的话可以被视为父母只赠送他们的子女首付的金额,因此在离婚时处理房产分割的问题上,可以将该房产认定为夫妻共有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二、婚后父母购房离婚后该怎么分配

关于婚后父母为其孩子购买住房,在离婚之后如何进行房产划分问题,事关我们每一个家庭的重要财产权益,在此我将有条理地详细解读。

首先,如果婚后某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房,并将房屋产权登记在他们自己儿女的名下,那么,这应该被视为出资家长为他们的子女的单方面赠与行为。

因此,这个房产应当被认定为是出资的那个孩子的私人财产,离婚过程中不需要进行任何分割。

其次,如果婚后某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但产权却是登记在对方儿女的名下,除非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这笔出资实际上是父母赠送给他们的儿子或女儿的,否则,在爱情长跑最终走向终点的离婚时刻,这个房产就会,请稍后再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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