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击报复统计人员罪既遂量刑标准
打击报复统计人员罪既遂,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二百五十五条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打击报复统计人员罪既遂判几年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打击报复统计人员罪的量刑准则:
若相关领导在处理事务过程中,对于严格执行职责并反抗违反统计法律规定行为的统计工作人员做出恶意报复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接下来,我们详述一下打击报复统计人员罪的构成要素:
1.本罪在犯罪客体上涉及到两个不同层面,既包括了统计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权,也损害了国家的统计管理制度。
2.从主观角度来看,该罪行的实施者必须具备故意性,且动机目的在于打击报复被侵害对象。
3.从主体范围来看,此类犯罪的发起者只能由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高层领导者来实施。
综合以上四点,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打击报复统计人员罪是一种结构复杂,后果严重的罪行,应当引起大家高度关注和警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五条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对于构成打击报复统计工作人员犯罪之既遂的案件,且情节严重者,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私营企业、企业法人、事业单位领导人和国家机关及社会团体的高级管理层人员,倘若对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坚决抵制违反会计法和统计法行为的会计与统计工作者实施打击报复,情节恶劣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