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未处理的财产能否再次起诉分割
在离婚纠纷中,若存在未被分割的财产,男女双方可协商对此事项作出妥善安排。
倘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则可通过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协助依法进行分配。
此外,无论身处何种情景下,如协议离婚期间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中涉及到了关于财产分割的相关内容,皆具有法定的法律效应;
同样地,法庭在处理诉讼离婚案件时所做出的对财产分割问题的判决也具备同等的法律权威性。
然而,当事人本身并无自动享有要求进行财产重分割的权利。
不过,针对以下两种状况,接受方可有机会再次启动财产分割程序:首先,在离婚过程中,如因疏忽而遗漏了共同财产的分配,那么提出方有权请求将遗漏部分的夫妻共同财产重新加以划分;
其次,若发现对方存在隐匿、转移、出售、损毁、伪造债务等行为或者故意隐瞒特定资产的情况,都有权要求重新对相关财产进行分割。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以上两种类型的情况,申请方必须自发现或者理应了解到存在漏分之日起算,经过至少两年的时间后才能提出重新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诉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后未处理财产,可以起诉分割吗
在离婚过程中,若原先未就部分财产进行分割,那么男女双方均有权通过友好的方式来协商如何处理这些问题,倘若协商无法达成共识,则可向当地的人民法院发起诉讼,请求他们对此部分财产进行合理合法的分割。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通过协议离婚所签订的离婚协议书,还是在诉讼离婚过程中所获得的法院关于财产分割的裁决,它们都是具有强大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然而,对于某些情况下,虽然当事人并无权直接请求重新分割之前未分配的财产,但根据法律规定,以下两种情形仍然允许要求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再一次的分割:
首先,如果在离婚之时,某些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被遗漏了未能得到妥善的分割,那便可以针对这部分漏掉的财产提出重新分割的请求;
其次,如果在此之后发现配偶有任何隐藏、转移、变卖、损毁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从而达到侵占财物的目的,亦可依据法律规定,申请对此部分财产进行重新的分割。
至于何时开始计算请求再次分割财产的期限,那是从发现或应当发现漏分财产之日起开始算起,总共为期两年的时间。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离婚纠纷的问题,双方如尚未对财产进行明确划分,则需要通过进一步协商或者将此问题提交至法庭解决。无论是选择签署离婚协议还是在司法途径下处理财产分割的问题,双方达成的协议均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然而,离婚相关的所有事宜并非都是自动生效,双方当事人并没有权利在未经其他方同意的情况下,独立提出重新划分财产的请求。但是,如果出现任何一方故意隐瞒、转移财产等不当行为,另一方可以在发现此类行为之后的两年之内,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但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其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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