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申请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若您有意申请停止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请务必严格遵循所在地社保管理机构的指导,认真填写终止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申请表格,亦或是选择填写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申请表格。
在填写上述两份表格时,需要详细罗列自身参保历史记录以及相应的银行账号信息,同时需要你亲笔签署以示确认,并且确保所提交的材料中包含了所有必要的身份证明与参保凭证。
完成以上步骤之后,您应当将完整的申请资料送至当地社保管理机构,以便他们能够及时受理。
社保管理机构接到您的书面申请以后,将会对相关信息进行细致的审阅与核实,对于确凿且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将会给予正式受理。
接下来,社保管理机构将会向您出具书面通知,明确地告知您有权选择转换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及终止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能带来的种种影响。
获得这一通知之后,请您务必仔细阅读内容,确认自己已完全理解其中的含义,如有疑问,可随时向社保管理机构咨询。
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建议您在此通知上签字确认,至此,您与原工作单位之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正式终止。
随后,社保管理机构将会根据审批结果,核定您的个人账户余额,并且为您开具相关的支付凭据。
持有该凭据,您就可以自行前往金融机构,完成一次性的款项提取事宜。
《社会保险法》第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二、如何申请终止探视权
与未成年子女未共同生活的父或母,其对子女的探望权利是不可剥夺的。
然而,如若探望行为有损于子女的身心健康,那么这部分父母的探望权将会受到法律的限制。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此种情况下,法院有权终止此类父母的探望行为;
但在中止探望的原因消除以后,相应的探望行为应需得到恢复。
针对那些拒绝协助另外一方实现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组织,作为司法机构,我院依法可对其实施拘留、罚款等强制性措施,不过我们明确强调,不能将此类强制措施实施在子女身上,更不能对他们的人身自由和探望行为构成强制执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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