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财产分割 > 婚后申请的经适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申请的经适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12 · 1075人看过
导读:婚姻期间申请并获批的经济适用房,默认视为夫妻共有财产。特殊情况下,如双方有明确协议分配或房产在遗嘱/赠予合同中单方指定,可排除共有的法律认定。
婚后申请的经适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婚后申请的经适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婚姻存续期间申请并最终获批的经济适用房被法律认可为夫妻共享之财产。

一般而言,所有在此阶段获得的房产皆应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唯独当夫妻双方有明确而特殊的协议达成时,或该房产已在遗嘱或赠予合同中被明确指定仅归属于某一方时,方可排除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属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婚后申请的经适房是否也归夫妻共有

在婚姻存续期间申请并最终获批的经济适用房被法律认可为夫妻共享之财产。

一般而言,所有在此阶段获得的房产皆应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唯独当夫妻双方有明确而特殊的协议达成时,或该房产已在遗嘱或赠予合同中被明确指定仅归属于某一方时,方可排除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属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网站地图

更多#财产分割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财产分割最新文章

遇到财产分割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