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一方侵权之债,是否共同承担
夫妻间一方所负的侵权损失赔偿责任并非为夫妻间的共有债务。
这种情况下,仅有个别夫妻中的单个一方因实施了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从而给他人带来了人身及财产上的实际伤害,进而使得由其个人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债务责任。
相反,夫妻间的共通债务应为源于合意的合法行为所导致的合理金钱需求。
值得注意的是,在日益复杂且多样化的社会现实生活中,无论是合法的抑或是违法的行为,皆可能引发债务问题。
举例而言,如参与非法赌博行为产生的债务便无法受到法律保护,无论这些债务是否发生在夫妻关系保持期间,都无法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范畴。
只有当夫妻双方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合法范围开展相关活动,并由此而产生的合理债务才能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因此,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同时具备合法性与合理性两个特征。
然而,若夫妻一方由于实施侵权行为从而对他人人身权或财产权构成了侵害,此种责任乃是基于非法的侵权行为,并未体现出合法性和合理性,所以它不属于夫妻间的共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一方侵权所产生的债务该如何认定其性质
决定夫妻关系中的任何一方因侵权行为而产生的债务是否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其核心要素在于对该家庭是否从债务人的行为中获得了实质性的效益进行深入的探究。
若家庭直接或间接地受到债务人行为的惠及,如在家庭经营或者其他类似活动中发生的侵害行为,依据“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基本法律原则,应当将此类的侵权行为造成的债务归类为夫妻的共同债务。
然而,若债务人的行为并非出于为家庭谋求利益的目的,并且家庭也并未因为他的行为而直接或者间接取得任何经济利益,那么这笔债务就应该被认定为债务人的个人债务。
至于那些涉及到丈夫或者妻子因为违法犯罪行为而产生的债务,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都应将其视作债务人的个人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四条,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