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醉酒驾驶有啥刑罚吗
根据我国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明确指出,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了一种危险驾驶罪的特殊情形。
这一法律条款规定,行为人在道路上驾车时,只要有饮酒过量并影响其驾驶能力的行为,都将受到拘留及罚款的严厉处罚。
而对于此类醉驾行为的刑事惩罚措施主要包括拘留与罚款两种方式。
其中,拘留作为一种短期内限制犯罪分子人身自由的刑罚手段,其期限通常不会超过一年;
而罚款则是由法院依据具体情况判决犯罪分子必须缴纳一定金额的金钱作为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醉酒驾驶有哪些惩罚
关于驾驶机动车辆时涉及到的酒精含量标准问题,我们倡议您要做到心中有数:
1.如果驾驶员体内的酒精浓度已经达到了能够被认定为醉驾的标准,那么这将构成犯罪行为,他或她可能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来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身为驾驶员的你在出行时要时刻铭记这一点。
2.但是,假如驾驶员体内的酒精浓度尚未达到醉驾的标准,那么这时他只需要面临比较轻微的治安处罚而已。
这种情况的界定参照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相关规定。
所以,请大家切勿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给自身和他人带来不必要的风险。
3.当所酿成严重后果(如火灾、交通事故等)的醉酒驾驶者被判处罚金的时候,法院通常会依据其醉酒程度、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害以及他们对于自己所犯错误的认识和忏悔态度等多个方面去综合考虑,以此确定应该给予他多少符合情节的罚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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