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集资钱还能退回吗
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人自行承担损失,而不能要求有关部门代偿。
《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十八条
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而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以及其它任何单位。
债权债务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在取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而不能采取财政拨款的方式弥补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
二、非法集资钱可以退回吗
在特定情况下,非法集资所得资金具有归还可能性,但是需要经过人民法院的权威执行。
倘若在强制执行之后,集资者仍然无法全额偿还投资人的集资款项,那么这部分未能收回的损失将应当由所有的投资人自行承担,而无权对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提出赔偿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非法集资行为严重触犯了法律法规,使得当事人受到刑事指控,他们将会面临最高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拘役刑罚,并且还需处以至少两万元人民币至二十万元之间的罚款处罚。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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