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的区别
处罚不同: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停止的时间点不一样:
犯罪预备是犯罪着手之前开始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时候;
而犯罪中止则是在犯罪既遂之前的任何时间段中都可以发生。
《刑法》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
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刑法》第二十二条
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犯罪的预备行为包括什么
在刑法理论中,犯罪的预备行为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准备用于犯罪活动的工具。
这里的“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在进行犯罪时所使用的所有器具以及相关物品。
其次,为了成功地实施犯罪而采取的其他任何有计划性的步骤或行动,这些因素包括预先调查犯罪现场、拟定时机、调查被害人的行踪以制定最佳犯罪策略,或者清除犯罪行为可能面临的各种阻碍等等。
《刑法》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惩处措施有所差异:针对预备罪行,可参照既定罪名进行适度从宽量刑,或减轻其惩罚程度甚至豁免刑罚;而对未遂犯罪行为,同样可借鉴既遂罪犯之判决,予以较轻微或者减轻的惩处。其终止的具体时间节点也存在差异:犯罪预备阶段是从着手实施犯罪行为之前即开始筹备所需工具和创造必要条件之时起算;然而,犯罪中止则可能在犯罪既遂之前的任意时间段内发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