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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法返还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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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13 · 1171人看过
导读: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正在履行的,应立即终止履行。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无效合同法返还原则

一、无效合同法返还原则

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正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无效合同法院怎么审理

无效合同由法庭裁定为自始无效应力,对于行为人在过程中所获取的财产,应须归还;

倘若无法实现返还或认为未有必要返还时,应按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凡是有过错的一方均需对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

若双方均存在过错,则各负其责。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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