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侦队管辖虚假诉讼欺诈罪吗
不管辖,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主要管辖下列经济犯罪案件:
集资诈骗案、贷款诈骗案、票据诈骗案、金融凭证诈骗案、信用证诈骗案、信用卡诈骗案、有价证券诈骗案、保险诈骗案、合同诈骗案。
虚假诉讼罪不属于经侦大队管辖范围。
《刑事诉讼法》第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二、经侦队管辖虚假诉讼欺诈罪吗
不论区域所属,各地的公安机关中负责经济犯罪调查工作的专门部门——经济侦察部门主要负责以下各类经济犯罪案件的调查处理:
包括集资诈骗案、贷款诈骗案、票据诈骗案、金融凭证诈骗案、信用证诈骗案以及信用卡诈骗案等一系列影响广泛的案件。
同样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虚假诉讼罪这一类型的犯罪并不在经济侦察大队的管辖范围之内。
《刑事诉讼法》第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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