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死前立的协议有效吗
一方当事人死亡后,协议是否继续有效应视情况而定。
对于纯属财产性质的合同(比如买卖和租赁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的,不应影响合同的效力。
但具有人身依附性的合同(如服务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合同效力自然终止。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二、人死前立的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呢
如果有一方当事人去世了呢?这时候这份协议还能不能保持有效性呢?这个问题还是得看具体情况来决定哦!就像我们平时购物或者租房子签的那些纯粹是关于财产权的合同,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买卖和租赁合同这些例子来说吧,就算有一方当事人离开了人世,这份合同本身的法律效力其实并不会受到太大的影响。
但是呢,如果是那种跟个人身份密切相关的合同,比如说服务合同这种类型的话,那么当其中一方当事人离世之后,这份合同的效力也就自然而然地结束啦。
《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房屋租赁期间内,因赠与、析产、继承或者买卖转让房屋的,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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