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认定受贿罪为他人谋取利益
在我国刑法关于受贿犯罪相关规定中,"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判定必须结合诸多客观因素进行全面审查和评估。就通常情况而言,若国家公职人员凭借其职务之便,从别处收取报酬或财务,且在此过程中对委托人作出承诺,可以为其成功排忧解难,那么即便目前尚未真的落实为他人争取到相应权益,也已经可以初步认定其实施了"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如果公职人员已经开始实际筹备行动,旨在为他人谋求福利,然而在执行过程中或许并未取得圆满成果或者所获利益存在争议,则同样应当视作属于在受贿罪范畴内的"为他人谋取利益"行为。除此之外,倘若公职人员明知道他人已有具体要求并接受了他的财务赠送,那么这也应被视为是"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表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二、如何认定受贿罪追诉时效
对于受贿犯罪行为所涉及到的追诉时效之判定标准如下:
若受贿罪的法定最高刑罚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者,则此类犯罪的追诉时效期限设定为五年;
而若受贿罪的法定最高刑罚在五年以上但未达至十年有期徒刑这个范围内,其追诉时效期限将被设定为十年;
如若受贿罪的法定最高刑罚已然达到或超过了无期徒刑与死刑的严重程度,那么该犯罪的追诉时效将被严格限定在二十年内。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三、如何认定受贿罪数额
我国刑法规定,判定受贿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需综合客观因素。若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财物并承诺为委托人解决问题,即使未实际达成,也可初步认定为谋利行为。即使筹备中未成功或利益有争议,仍属受贿。接受财物知其具体要求也视为谋利。
四、如何认定受贿罪数额
关于对受贿罪数额进行认定的具体情况,主要需考虑以下几个关键要素:首先是受贿所得财物的实际价值,这其中涵盖了货币、实物以及其他形式的财产性利益等多种类型。就货币而言,其实际收受的金额将被作为衡量标准;而对于实物,则需要依据市场价格进行合理评估。其次,受贿数额不仅包括单次受贿行为所涉及到的具体金额,而且还包括多次受贿行为未经处理的累积数额。在这种情况下,多次受贿的总和将按照累计受贿数额来进行处罚。最后,如果受贿人所收到的是具有贿赂性质的财产性利益,例如房屋装修、债务免除、会员服务等,那么受贿数额便应该根据实际支付的相关费用来进行计算。在涉及到共同受贿犯罪的事件中,受贿数额则应根据所有参与者的受贿总额来进行确定。此外,受贿数额还将直接影响到受贿罪的量刑幅度。
我国刑法规定,判定受贿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需综合客观因素。若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财物并承诺为委托人解决问题,即使未实际达成,也可初步认定为谋利行为。即使筹备中未成功或利益有争议,仍属受贿。接受财物知其具体要求也视为谋利。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