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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罪取金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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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14 · 1558人看过
导读: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在不同地区可能会有所差异。通常来说,要是存在伪造、使用虚假身份、注销后重新使用信用卡、未经授权使用他人信用卡等行为,无论涉案金额多少,都会被立案。其中,涉案金额在 5000 元以上不足 5 万的为“数额较大”,5 万元以上不足 50 万的为“数额巨大”,超过 50 万的为“数额特别巨大”。恶意透支的情况也按照这个标准来判断。
信用卡诈骗罪取金标准是多少

一、信用卡诈骗罪取金标准是多少

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在各地法律规定中存在些许差异,然而一般而言,如果涉及以下行为,无论金额大小均应立案追诉:使用伪造信用卡进行非法交易;利用虚假身份证明骗取的信用卡进行违法活动;将已注销或作废的信用卡重新投入使用;以及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在此基础上,若上述行为导致的涉案数额达到人民币5000元以上且不足5万元时,则视情节严重程度被认定为“数额较大”;当涉案数额达到人民币5万元以上且不足50万元时,则被视为“数额巨大”;而当涉案数额超过人民币50万元时,便可被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此外,对于恶意透支行为,同样需要根据其涉案数额来判断是否构成犯罪。具体来说,当涉案数额在人民币5万元以上且不足50万元时,属于“数额较大”范畴;当涉案数额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且不足500万元时,则被视为“数额巨大”;而当涉案数额超过人民币500万元时,便可被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信用卡诈骗罪到哪个部门报案

关于银行卡诈骗行为应当向何类机构进行举报和报案的疑问,在此做出详尽的解答,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相关刑事案件应由犯罪发生的地域的公安机关进行管辖,并展开相应的立案调查工作。

然而若犯罪嫌疑人身居之地的公安机关在处理此类事件方面表现出更合适的能力,那么犯罪嫌疑人所在地区的公安机关亦有权对此进行管辖。

至于实施犯罪行为的场地、犯罪预备场所、始发之处、经过的地点、终点所在处等等,凡是与犯罪行为有所关联的场所,包括犯罪行为具有连续性、持续性或陆续实施的场合,只要这些地点的公安机关均有管辖权

同时,对犯罪对象造成侵害的地点、犯罪所得实际获取的地点、藏匿赃物之处、藏匿物品的地点、使用赃物的地点、销售赃物的地点等,只要原则上是属于公安机关主管范围内的公安机关同样具备管辖权。

对于通过利用和操控电子计算机网络施行的犯罪行为,若是涉及用于实施该项犯罪活动的网站服务器所处之地、网络入网之处以及这些网站立制者或者管理人员所在地,则被侵害的电子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其管理人员所在地,以及在犯罪过程中犯罪分子、被害人使用过的电子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所在地所属公安机关拥有管辖权。

在正在运行中的交通工具上发生的各类刑事案件,应由该交通工具最初停靠的公安机关负责管辖;

在实际情况需要下,始发地、途中经过的地点、目的地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同样也有管辖权。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信用卡诈骗恶意透支认定标准是什么样的

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因地区而异,但通常涉及伪造、虚假身份、注销卡重用、未经授权使用等行为,无论金额大小均应立案。涉案金额5000元以上不足5万为“数额较大”,5万元以上不足50万为“数额巨大”,超过50万为“数额特别巨大”。恶意透支也按此标准判断。

四、信用卡诈骗罪取现怎么判

针对信用卡恶意透支行为,相关法律所确定的判定标准主要涵盖以下几个关键议题:首先是超过预先设定的额度透支,即透支金额超出信用卡章程规定或发卡行授权的范畴。

其次,若涉及超过规定的期限不予偿还本息,也被视为恶意透支。

此外,即便收到发卡银行的催收通知,仍然不为所动者也可能被定性为故意拖延还款。

最后,倘若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的方式使用信用卡,且其透支的数额超过了规定的额度限制或者期限范围,经过发卡银行二次催缴之后,超过三个月仍旧未有实际还款者,也会被划归为此类行为。

对于具体的额度界定,若透支金额处于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则属于“数额较大”;如超过五十万元但低于五百万元,则可视为“数额巨大”;而当透支金额达到或超过五百万元时,无疑可以定义为“数额特别巨大”。

对于恶意透支行为构成犯罪的情况,将会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

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因地区而异,但通常涉及伪造、虚假身份、注销卡重用、未经授权使用等行为,无论金额大小均应立案。涉案金额5000元以上不足5万为“数额较大”,5万元以上不足50万为“数额巨大”,超过50万为“数额特别巨大”。恶意透支也按此标准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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