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后缓刑会被收监吗
被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之后并最终被宣告缓刑,通常情况下是不会被再次收押至监狱的。然而,若出现特定的情形,则有可能重新被收监入狱。例如,在缓刑考验期时间内,犯罪分子若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相关部门对缓刑的监管规定,或者违反应当遵守的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且这一行为达到了较为严重的程度,那么法院就必须依法撤销其缓刑裁决,转而实行原先被判决的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
【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取保候审后获缓刑,通常不再收监。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缓刑监管规定或法院禁止令且情节严重,法院将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可能重新收监。缓刑非免刑,须严格遵守规定。
二、取保候审后可以不可以开车去异地呀
被判处取保候审后,原则上是允许驾驶机动车前往其他地区的,然而请注意务必事先获得执行机关的许可。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如未获执行机关同意,则应当严禁自行离开居住地以及工作单位所在城市或县城。
若个人住址及工作单位出现任何变更情况,必须于二十四小时内上报给执行机关,待得到其批准后方能离开原住址和工作单位,切勿擅自行动。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三、取保候审后三个月内要有侦查记录吗
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程序中实施的一项强制性手段,其效力仅限于限制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并不影响侦查机关的正常侦查行为和结果。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侦查机关需要在取保候审期间继续开展侦查工作,并形成相关的侦查记录。然而,侦查记录的形成并非硬性规定必须在三个月之内完成,它将受到众多复杂因素的影响,如事例的繁琐程度、侦查的难度系数以及证据搜集的状况等等。对于那些事例相对简单的情况,侦查机关可能能够在三个月内完成充足的侦查记录;而对于那些事例复杂度较高的情况,侦查期限可能会被适当延长,相应地,侦查记录也会在更长的时间段内逐渐充实完善。因此,我们不能仅仅根据侦查记录的存在与否或者详尽程度来对事例作出简单的判断,而应结合具体案情进行全面分析。
取保候审后获缓刑,通常不再收监。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缓刑监管规定或法院禁止令且情节严重,法院将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可能重新收监。缓刑非免刑,须严格遵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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