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金融诈骗辩护 > 怎么样才能构成信用卡诈骗行为

怎么样才能构成信用卡诈骗行为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17 · 1921人看过
导读:信用卡诈骗犯罪成立需符合四条件:一是侵犯金融和信用卡管理制度,侵害公私财物所有权。二是使用伪造、变造或冒用他人卡,或恶意透支骗财。三是主体可以是个人或单位。四是主观上需故意,且具非法占有目的。
怎么样才能构成信用卡诈骗行为

一、怎么样才能构成信用卡诈骗行为

关于信用卡诈骗犯罪之成立条件所涉及的情况主要涵盖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利用制造假冒伪劣的信用卡进行欺诈操作;

其次,通过虚构个人信息获取盗取来的信用卡进行不当操作;

再者,擅自将失效、核销的信用卡用于非法交易;

最后,通过欺骗等手段滥用他人之信用卡,以上这四种方式均构成了信用卡诈骗罪的基本要件。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恶意透支”是一种典型的信用卡诈骗行为表现形式,它是指持卡人在无正当理由下,非法挪用本该消费使用的信用卡之资金,超越了法律规定的最高限度或最长期限,且在发卡银行反复催收并超过三个月后仍然拒绝履行还款义务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信用卡诈骗犯罪成立条件涵盖四方面:一,侵害国家金融及信用卡管理制度,损害公私财物所有权。二,使用伪造、变造或冒用他人信用卡,或恶意透支骗取财物。三,主体可为个人或单位。四,主观上需为故意,且具非法占有目的。

二、怎么样才能假释

申请假释程序通常需经由监狱方先行综合考量后,再依据考核评估结果向上诉至人民法院进行提请。

而裁决权则在人民法院手上。

一旦裁定假释,监狱必须按照判决时期实施并同时向受刑人发放假释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二条之相关规定,被判除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的罪犯,一旦条件充足符合法律之假释规定时,应由监狱方根据自身全面考核结果向上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假释。

法院应在接到假释提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做出裁定,如案件情况较为复杂或涉及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一个月之时间做出裁定决定。

同时,假释裁定副本还应抄送给检察院以备其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三、怎么样才能判重婚罪

重婚罪,即已缔结法律婚姻关系者再次合法缔结婚姻关系或虽未形成法律上的婚姻实质性事实却与他人以夫妇名义共同生活的犯罪行为。在实践中,存在四种重婚行为模式:1.与已经缔结法律婚姻关系的对方当事人一同缔结新婚姻关系;2.未经正式登记便与他人以夫妇名义共同生活;3.尽管自己已经与未离婚配偶正式登记结婚,但仍然与他人非法缔结婚姻关系;4.知道他人已经缔结法律婚姻关系后又与其非法缔结同居关系并建立了类似夫妻的身份关系。但需认识到,重婚罪的认定必须严格遵守法律对其规定的构成要件,并通过全面审查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客观表现等多种因素来作出合理且准确的判定。若对某人涉嫌重婚罪有所疑问,可向当地公安部门提出举报,由司法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调查及妥善处理。

信用卡诈骗犯罪成立条件涵盖四方面:一,侵害国家金融及信用卡管理制度,损害公私财物所有权。二,使用伪造、变造或冒用他人信用卡,或恶意透支骗取财物。三,主体可为个人或单位。四,主观上需为故意,且具非法占有目的。

网站地图

更多#金融诈骗辩护相关

  • 373次阅读
  • 信用卡诈骗罪指有非法占有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用卡欺诈骗取数额较大财物。构成要件:一是用伪造或骗来的卡;二是用过期或被取消资格的卡;三是冒用他人卡;四是恶意透支,即持卡人超银行规定限额和期限透支,经两次催收超三个月不还。这种犯罪违反信用卡管理规定并损害他人利益,会受到法律制裁。
    2024-08-18 1149次阅读
  • 2023.03.05 1735次阅读
  • 350次阅读
  • 信用卡恶意透支犯罪指持卡人超规定额度大量透支或长期拖欠,银行两次催款超三个月不还。如明知无力支付仍大额透支、透支后逃逸等。此行为给银行造成损失,破坏金融环境,影响公共秩序。
    2024-09-19 837次阅读
  • 2023.03.12 1652次阅读
  • 408次阅读
  • 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可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行为人主观上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2024-03-04 1229次阅读
  • 2023.06.23 1303次阅读
  • 325次阅读
加载更多
更多

金融诈骗辩护最新文章

遇到金融诈骗辩护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