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抚养费诉讼案原告必须到庭吗
没有强制要求原告必须到庭。
抚养费案件不涉及人身关系,如果原告委托了代理律师,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原告是可以不到场参加诉讼的。
如果没有委托任何代理人,原告就必须到场参加诉讼,否则法院按照撤诉处理。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二、抚养费诉讼时效是多久
关于索要抚育费用和抚养费等方面的请求权在通常情况下并不受到诉讼期限的制约,因此无论经过多长时间,合法权益人都有权主张自己的权益并追讨未履行完毕的抚育义务。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若受抚养人现已年满20周岁以上(即超过两年的法定诉讼时效),则无论何时予以发放或补发相关费用,均已原则性地失去了寻求司法保护的机会与可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并未严格要求原告必须出席开庭审理过程。因抚养费类案件所涉争议并不牵扯到当事人亲自参与的人身关系因素,若原告已委托诸如代理律师等代理人代表其出庭,则作为原告方,依照相关法律规范的明确约定,原告可不必亲身出席庭审现场。然而若是原告未委托任何代理人,那么原告本人便需要亲临庭审现场,否则受理该案的法院将依程序判定为原告自动撤回诉讼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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