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婚了离婚彩礼要退回去不
依情况而定。
一般情况下,彩礼是不予退还的;
如果属于以下情形,当事人可以要求退还彩礼: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结婚了离婚是否要退彩礼
在婚姻关系存续过程中,一般情况下,当解除婚约时,彩礼通常无需退还。
然而,如果存在以下特殊情况,离婚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有权提出要求退回彩礼:
(1)尽管双方已经进行过合法的婚姻登记手续,但事实上并未共同生活;
(2)男方在婚前支付彩礼给女方,并且由于支付彩礼导致其自身生活产生诸如经济窘迫之类的严重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此类情况符合退回彩礼的法定条件,也不代表能够全额收回已送出的彩礼。
实践中,人民法院在裁定具体退还金额时,通常会综合考虑诸多因素,如双方的共同生活时间长短、是否已经生育子女、财产使用情况、各自的经济状况、彩礼数额的相对高低、分居过错的程度等等,然后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判定彩礼返还的比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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