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肇事后父母双亡孩子抚养费谁给
由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或者有负担能力的亲兄、姐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二、肇事后父母双亡孩子的抚养费如何去支付呢
在父母不幸离世之后,未满18周岁的子女们应被以下具有监护资格及养育能力之人,依照先后顺序,适当担任监护人并向其提供生活保障,包括承担相应的抚养责任以及支付合理的子女抚养费用:
首先,是孩子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其次,如果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具备监护条件,则由兄弟姐妹给予照顾和支持;
最后,若前述亲属亦无养育之责,则其余具备此意愿且符合法定条件者,如个人或是组织,可通过未成年人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的审核批准后,获得监护权。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在民事法律中,抚养责任通常由具备经济实力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以及有负责任能力的亲生兄弟姐妹共同承担。具体来说,如若父母已故或无能力继续抚养未成年的孙子辈或者外孙辈子女时,则享有经济实力并具有抚养责任感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将有义务承担起抚养这些孩子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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