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如何认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在人民币3000元到10000元之间的,构成数额较大,依法应予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如采用通过发送手机短信、拨打电话以及利用互联网络、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形式发布虚假消息等方式,对未做明确限定的众多人群进行诈骗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原则上可予以从严惩治。
对于那些利用发送手机短信、拨打电话以及利用互联网络等多种电信技术手段,对未作明确限定的大量人群进行诈骗,且诈骗额度无法准确查实的情况下,如果满足以下任一种情形,便应该按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被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并以诈骗罪(未遂)作为定罪名来处罚:
首先,如果该犯罪分子发送了超过5000条的诈骗信息;
其次,如果他拨打了超过500次的诈骗电话;
最后,无论其诈骗手法如何,都将对社会造成极其严重的危害。
在实施上述行为中,若其数量达到了前述第1、2项所定额度的10倍以上,或者是严重情节特别恶劣且危害特别严重的话,则坚决应当按照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并以诈骗罪(未遂)作为定罪名来进行处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电信诈骗罪是否取保候审
与既有电信诈骗案件相比,若涉案金额在三万元人民币以下者,当事人在满足相关条件后便可申请将其变更为取保候审措施;
然而,对于涉案金额超过三万元人民币的电信诈骗案件来说,尽管申请取保候审存在相当大的困难,但仍有部分情形得以成功办理。而对于涉及到的电信诈骗金额高达五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案件,取保候审的申请难度无疑会进一步加大,除非出现特殊情况或因当事人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影响,否则此类案件几乎无法获得取保候审批准。值得注意的是,若案件属于团伙作案且尚有在逃人员未归案的情况,公安机关通常会出于防止犯罪嫌疑人之间相互串供的考虑,拒绝为当事人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此外,若案件已进入羁押期限,但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当事人亦可尝试申请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若诈骗者实施犯罪行为针对的对象为公私财物且涉案金额在人民币三千至一万元之间,即可视为触犯了数额较大罪责,这是一种已经属于刑事罪行的犯罪情形。如果一个诈骗者凭借多样化的电信工具以大规模人群为目标进行诈骗活动,例如发送累计超过五千条的虚假短信或者拨打过五百多次的骚扰电话,那么,即使这些操作并未直接在短时间内获取明确的诈骗款项,只要这种行为产生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便有可能被视作“其他严重情节”甚至是“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从而按照诈骗罪(未遂)予以定罪量刑。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这类违法行为,我国刑法基本上持坚定且严厉的惩戒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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