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追尾保险不理赔吗怎么赔
针对被追尾造成的损害,保险公司提供的赔付方式如下:若在事故责任的判定过程中,各方当事人对于各自的责任没有任何争议,那么则由承担全责的驾驶员向其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以获取相应的赔偿和保障。在绝大多数追尾事故情形中,通常是由后方的车辆承担所有责任,而此种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其法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框架内予以全额赔付。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但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情形的除外。
二、被追尾保险公司如何赔偿
发生被追尾事件时,如在事故责任的划分上各方当事人并无异议,则驾驶全责方须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申报并获得赔偿。
通常情况下,当汽车追尾事件发生后,后车需承担全部责任,理赔事宜则将由保险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及机动车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标准履行相应赔偿义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但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情形的除外。
在发生追尾责任事故时的索赔操作流程方面,保险公司所采取的作法是:在无争议情况下,事故全责方的驾驶员有责任向所属的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实际上,在大多数追尾事故中,通常都是由后车承担全部责任。在此种情形之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保险公司将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最高限额范围内,对受害方进行全额赔付,以确保其能够获得应有的赔偿及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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