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房子能给外地户口一方吗
可以。
具体可以由双方协商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房子能给未成年孩子吗
首先,尊贵的所有权人对于他们所拥有的不动产或动产,享有不可侵犯的占有、使用、收益以及处分的正当权利。
因此,作为所有权的拥有者,您有权自主决定如何处置您名下的房产。
其次,我们应该清楚地了解到,不动产权益的确立、变更、转让及消失,全都需要遵循法律的明确规定,并且只有在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后才会正式生效。
因此,在这方面,不动产所有权的持有者其实没有任何年龄上的限制。
再次,请允许我为您指出,虽然在某些情况下,部分成年人间难以完全辨识自身行为,但他们仍被认定为具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之人。
在这类情况中,所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需经过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或在得到其法定代理人的书面同意、追认后方能生效;
然而,他们仍然能够独自实施那些纯粹获取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亦或是与他们的智力水平、精神状态相对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因此,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前提之下,未成年人士接受房屋赠与的行为可以被视为合法的法律行为。
最后,在婚姻结束时,双方需要通过友好协议来解决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问题;
如果未能达成一致协议,便须交由公正的人民法院依据具体的财产情况进行裁定,并以优先考虑保障子女权益、女方利益以及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做出最终判决。
因此,在离婚情形中,若房屋所有权归于夫妻共同所有,只要双方能就此问题达成共识,那么将该处房产赠予未成年人也是无可厚非之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可以。
具体可以由双方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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