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构成危险驾驶罪最新标准是多少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相关法律规定,认定危险驾驶罪需满足如下特定条件与情况:首先,存在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的行为;
其次,醉酒状态下驾车上路;
再次,在从事校车服务或旅客运输过程中,出现严重超额搭载乘客或严重超出规定速度行驶的现象;
最后,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并对公共安全造成潜在威胁。
若机动车所有者或管理者对上述第三种和第四种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同样将按照上述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若以上行为同时触犯其他相关罪名,则应当以处罚更为严厉的法规来确定其罪行并予以惩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构成危险驾驶罪怎么处罚
1.若依危险驾驶罪论处,被告人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即于监禁在某一行为人无法承受的范围内(1个月至6个月之间),而且在数项罪行累计的情况下,施加给被告人的惩罚不得超过一年;
2.危险驾驶罪系指在道路交通环境中,涉及机动车驾驶行为,包括有追逐竞驶,情节恶行昂扬者、醉酒后进行机动车驾驶的人员以及从事校车服务或旅客运输业务的从业者,其严重超过了额定乘员载客的标准,或者严重超过了规定的最高时速行驶的情况,以及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从而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的各种情形;
3.该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已满十六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皆可成为本罪的实施主体。
然而,在实际情形中,主要涉及到的犯罪主体通常为机动车驾驶员。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按照我国刑法典中关于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法律规定来看,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素主要涵盖了以下几点:在路上追逐竞速且情节极其恶劣,或者是酒后驾驶机动车,再或者是在持有旅客运输或者学校用车的工作中严重超过额定载荷或者限定时速行驶,以及违反相关规定运输危险化学物品并对公共安全造成潜在威胁等情况。对于后两种行为,如果机动车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那么他们也将面临相应的法律制裁。倘若这些违法行为还同时触犯了其他相关罪名,那么就会依据最严重的犯罪行为来进行定罪和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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