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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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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19 · 1674人看过
导读:根据《刑法修正案(五)》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四种行为: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4.恶意透支的。 其中,“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行为。
什么样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行为

一、什么样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国家有关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金额较大的行为。构成此项犯罪行为主要包含以下四种情形:

首先,使用伪造且未经相关机构授权的信用卡;

其次,使用通过虚构事实在网上或手机申请而获得的信用卡;

再次,在已知信用卡已失效的情况下继续使用;

最后,冒充并盗刷朋友、家人等其他人士的信用卡。

此外,还存在一类特殊的诈骗情形称为“恶意透支”,即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银行核定的信用额度或者期限透支,且在银行发出两次书面警告后的三个月内仍然未予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刑法修正案(五)》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指非法占有为目的,违规使用信用卡诈骗财物。主要包括:用伪造或未授权信用卡、网上虚构信息申请的信用卡、失效信用卡及冒用他人信用卡。还包括“恶意透支”,即超额度或期限透支且未在银行两次警告后三月内还款。

二、什么样构成诈骗多少金额可以立案

若诈骗行为涉及金额在人民币3000元及其以上即满足诈骗案件的判定准则;

而对于诈骗公共或私人财务且数额较大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惩罚,且还需要进行额外的罚金处分;

倘若情节更加严重,例如犯罪金额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违法事实,则将面临三年以上乃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处,同时需要接受罚金或没收财产等附加刑罚;

如果罪犯犯罪性质极其恶劣,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况下,需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刑事制裁,而附加的刑罚也可能包含罚金与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什么样构成包庇罪怎么判

包庇罪乃是一种刑事犯罪类型,其主要构成要件包括:行为人为犯罪分子提供隐蔽场所或资金支持,以供其逃避责任或制作虚假证明进行掩盖。这种犯罪行为的确定,要求行为主体在主观意识上必须明确知晓对方系有罪之士,且在客观表现上确实采取了相应的包庇行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犯下包庇罪行的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通常情况下将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若情节较为严重者,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包庇罪的具体量刑标准将会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而有所差异,例如包庇的犯罪行为的严重性、被包庇人的犯罪情节等等。因此,当您遇到与包庇罪有关的具体法律问题时,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意见和建议,以便获得更为精准的法律指导。

根据《刑法修正案(五)》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指非法占有为目的,违规使用信用卡诈骗财物。主要包括:用伪造或未授权信用卡、网上虚构信息申请的信用卡、失效信用卡及冒用他人信用卡。还包括“恶意透支”,即超额度或期限透支且未在银行两次警告后三月内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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