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危险驾驶罪车辆会没收吗
对于危险驾驶罪所涉及的车辆是否会遭受没收的命运,这取决于诸多实际情况的综合考量。从理论上讲,若涉案车辆曾专为实施罪行或充当工具而服务,抑或是其获取过程不合乎法律规定,那么无疑存在被国家依法收回的风险。
然而,只有在极端状况发生时,例如间隔时间较短的反复性危险驾驶行为,或者对社会大众及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影响和损失的条件下,车辆才具备更大的被没收可能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危险驾驶犯罪中,车辆是否会被没收,需综合多种情况判断。理论上,如果车辆专为犯罪所用或来路不正,它可能会被国家没收。但这种情况通常只出现在严重情形,如反复危险驾驶或造成重大损害时。
二、危险驾驶罪取保候审后还要拘役吗
倘若在危险驾驶罪的取保候审期间,经过深入调查并取得确凿证据,证明确实存在犯罪行为,那么便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值得强调的是,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此期间内,有关部门不得终止对该案的侦查、起诉以及审判工作。
若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取保候审期限已满的情况,应立即解除取保候审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危险驾驶罪有四个从重情节怎么判
在我国,对于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罪犯,法院在裁定其刑事责任范围的时候,往往会依据四大要素进行权衡和判断,这四大要素就是:行为人在案发时是否造成了交通事故,并且在事故中承担了主要责任;是否存在酒后驾车的前科记录;所使用的车辆是否经过合法注册和悬挂号牌;以及是否存在严重的超员、超载、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
在对这些因素进行全面考量之后,法院将最终决定量刑的幅度。
一般而言,如果行为人仅仅是因为涉嫌危险驾驶罪而被起诉,那么他将会面临的法定刑罚是拘役,并且需要缴纳一定金额的罚金。
然而,当行为人具备上述提到的四种从重情节之一或多种时,法院就有可能在拘役的基础上加重其刑期,通常情况下,这种加重的刑期会在一个月到六个月之间。
与此同时,罚金的数额也会相应地增加。
至于具体的判决结果,则需要根据每起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犯罪人的认罪态度、是否有悔过自新的表现等等多个方面的因素来综合判定。
危险驾驶犯罪中,车辆是否会被没收,需综合多种情况判断。理论上,如果车辆专为犯罪所用或来路不正,它可能会被国家没收。但这种情况通常只出现在严重情形,如反复危险驾驶或造成重大损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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