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算缓刑的时间吗
值得指出的是,取保候审并不被视为缓刑期的计算因素。取保候审乃是一项重要的刑事法律制度,旨在确保刑事案件审理过程的顺畅推进,而非直接对被告人施加惩罚与制裁的手段。相比之下,缓刑则为被判刑罚的确立者提供了在特定期限内暂时不执行原法院判决所认定的刑罚的某种可能性,以此作为奖励或减轻其惩处程度之措。在法律实践环节,这两种制度的本质以及发挥的功能有着显著的差异。当某人正在接受取保候审期间,他实际上并未承受法律所赋予的刑罚后果,然而,一旦被判决有罪后,若获得缓刑,就需要依据相应的条件,否则将不得不直接面临其应受的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取保候审非缓刑计算因素,系保障案件审理顺畅的刑事制度,非惩罚手段。缓刑则是对判罪者特定时限内暂不执行刑罚的奖励或减轻,两者本质与功能迥异。取保中未受刑罚,缓刑获判则须遵条件,否则刑罚难逃。
二、取保候审怎么办理
取保候审程序详述如下:
首先,应由已被拘禁且身负指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以及他们的直系亲属提出获取保释的申请;
其次,当收到上述方提交的保释申请后,负责案件调查的公安机关、审查起诉的人民检察院以及审判案件的人民法院会作出相应的回应同意或拒绝保释请求;
再次,如果最终决定予以保释,则需报请县级及以上公安机构负责人、检察机关检察长亦或是人民法院院长进行审核批准;
然后,由相关部门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与《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两项文书,同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
最后,由公安机关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内容,并要求其签署确认,同时告知在取保候审期间所须遵循的相关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后又被判实刑刑期如何算
取保候审乃刑事诉讼中的一项特殊保障措施,其所对应的实际刑期从法院作出裁决、刑罚正式开始执行之时算起。在裁决生效之前所进行的羁押期限可依据相关法规予以相应折抵刑期。然而,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取保候审并非意味着案件的终结或者当事人将免于被判处实体刑罚。在此期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仍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开展的各项调查与审判工作。若对于刑期计算方面存在疑虑,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获取更为精准且具有针对性的法律意见。
取保候审非缓刑计算因素,系保障案件审理顺畅的刑事制度,非惩罚手段。缓刑则是对判罪者特定时限内暂不执行刑罚的奖励或减轻,两者本质与功能迥异。取保中未受刑罚,缓刑获判则须遵条件,否则刑罚难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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