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触犯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通常刑期为10日;若情况特殊如涉及流动性犯罪或惯犯、团伙作案,拘留期将延长至14日;针对严重的案情,如流窜或多次犯罪以及结伙案件的嫌疑人,拘留期最长可达到37天。刑事拘留属于一种暂时性和强制性质的行为,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刑事诉讼能够顺理成章地进行。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刑事拘留的期限并非最终裁决的处置期限。最终是否定罪以及将受到何种程度的惩处,这需要通过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以及法院的司法审理等一整套合法程序来加以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触犯寻衅滋事罪,一般拘留10日;特殊如流动、惯犯、团伙作案增至14日;严重如流窜、多次及结伙作案,最长可达37天。刑事拘留为保障诉讼进行,具临时性、强制性,非最终判决。定罪与量刑需经公安调查、检察审查及法院审理等法定程序决定。
二、寻衅滋事罪判刑标准
寻衅滋事罪乃是指行为人无端惹事生非,肆意挑起事端,对他人进行肆意殴打、持续骚扰,或者任意损毁、非法占用公私财物,亦或是在公共场所任意制造混乱,严重破坏社会秩序之举。
关于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标准方面,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倘若存在任何一种寻衅滋事行为,对社会秩序构成重大破坏,会被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1)任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者;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者;
(3)强行索取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者;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导致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者。
若行为人纠集多人实施上述行为超过一次,对社会秩序造成极其严重的破坏,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制裁,同时可能会被课以罚金。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三、寻衅滋事罪的认定方法是什么
冒犯性的滋事罪,通常是指那些在公众场合无缘无故地制造麻烦、引起骚动乃至打伤他人、挑拨是非、恣意妄为、作出暴力行为、毁损公物以及扰乱公共秩序等不当行为。我们可以采用下面几种方法来对这种罪行做出准确的判定:首先,运用要素分析法,即细致地评判这些行为是否严格满足该罪行的所有构成要件;其次,通过严谨的证据审查,例如听取目击者的证词、查看监控录像等方式;最后,根据这些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进行评估,看它们是否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对于每一个具体的事例,都需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而深入的分析与判断。
触犯寻衅滋事罪,一般拘留10日;特殊如流动、惯犯、团伙作案增至14日;严重如流窜、多次及结伙作案,最长可达37天。刑事拘留为保障诉讼进行,具临时性、强制性,非最终判决。定罪与量刑需经公安调查、检察审查及法院审理等法定程序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