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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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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24 · 1663人看过
导读:抢夺罪,就是说,一个人想把别人的东西变成自己的,就直接抢过来。但这得是在这人已经满了16岁,有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的情况下。他还得是故意的,就是故意抢别人东西,并且想把它占为己有。 抢东西的人得侵犯了别人财产的所有权,才能构成抢夺罪。客观方面,他得趁别人不注意,公开把别人的东西抢走,而且数额还得比较大,让被抢的人没办法马上反抗。 要是有人抢了你的东西,你一定要赶快报警,让警察来抓住这些坏人!
抢夺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一、抢夺罪犯罪构成有哪些

抢夺罪,顾名思义,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趁着他人未加防范之际,公开实施,将数额较大之公私财物洗劫一空的违法行为。本罪之具备必要条件如下:

首先,犯罪主体须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十六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之人皆可成为罪犯;

其次,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之明确意图;

再次,本罪所侵犯之客体乃公私财物之所有权;

最后,客观方面则表现为趁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施加强大压力,令他人无法及时反抗,从而获取数额较大之财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罪;抢劫罪】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抢夺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趁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的行为。要件包括:犯罪人需满16周岁、具刑责能力;主观故意且意图非法占有;侵犯公私财物所有权;客观上趁人不备,公然夺取财物且数额较大,使被害人无法即时反抗。

二、抢夺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犯之客体乃公共及私人财产所有权益。

在这一层面来看,本罪同抢劫罪存在显著区别;

本罪仅针对公私财物所有权予以侵犯,并不危及其人身安全与威胁社会治安,故定性为单一客体。

2、客观要件。

本罪实际行为表现在趁人疏忽大意之时,出乎预料之外,公然对所有物采取行动,迫使他人无法抵挡,进而获取数目颇大的财产。

抢夺行为必须以公开方式实行,此处强调并非需要在无辜或众多人群目睹之下进行抢夺,而是指向公众公开地掠夺财物,或者说在当事人立即知晓财物遭破坏情况时执行此抢夺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限定为一般国民大众,任何年满16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皆可成为本罪的犯罪嫌疑人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层面体现为恶意故意,旨在非法占有他人财产。

行为人明明知道自己的行为将导致侵害公共和个人财产权益的后果,并期望这一结果能够实现。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抢夺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关于抢夺罪,其犯罪构成主要涵盖以下多个主要环节:首先,从客体角度看,本罪侵害的客体既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其次,从客观要素分析,此种犯罪通常表现为在趁被害人事先没有预料或正在准备之际,突然对其视觉范围内的公私财物采用了具有对抗性的动作,使得受害者无法及时做出反应甚至无从抗拒,最终达到获取相当数量物质财富的目的;再者,作为主体的条件设定,本罪适用于绝大多数人群,只要是年满十六岁且具备刑法意义上的责任能力就可以成为此类犯罪的主体;最后,从主观性格角度来看,这种犯罪更多地体现为故意为之,其唯一的目的就是为了非法拥有和控制他人的公私财物。此外,抢夺罪的认定中还强调“数额较大”这一重要衡量指标,当然,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具体界定的数额可能会存在差异。在此基础上,如果当事人携带武器进行抢夺的,司法实践中将依照抢劫罪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定罪量刑

抢夺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趁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的行为。要件包括:犯罪人需满16周岁、具刑责能力;主观故意且意图非法占有;侵犯公私财物所有权;客观上趁人不备,公然夺取财物且数额较大,使被害人无法即时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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