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能要求退赔吗
在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过程中,可以提出请求,对所遭受的损失进行经济赔偿。此制度仅仅是为了确保犯罪者在接受调查、指控以及审判时不会逃避,而不会干扰到司法程序本身包括相关涉事物品或资金的追回工作。在此阶段,倘若犯罪嫌疑人有诚意并且具备偿还的经济实力,应当尽可能地返还非法所得,这样做不仅有助于降低其所受的法律责任,同时也能为其争取到从轻判决的可能。退还赃款体现了犯罪嫌疑人对自身行为的认识程度及悔过之情,对于案件的处理结果以及量刑标准都有着深远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取保候审期间,可申请经济赔偿损失。此措施旨在防止逃避法律程序,不影响司法进程及涉案财物追缴。嫌疑人若有意且能力,应主动退赃,此举可减轻法律责任,争取轻判。退赃反映认罪悔过,对案件处理及量刑具重要意义。
二、取保候审不予起诉的有犯罪记录吗
若某案件经过检察院审批并宣告不起诉,则该事件不应存在任何形式的犯罪记录或案底。
所谓案底,乃指由人民法院依据法定程序进行公正审判,并认定被告人确有犯罪事实而做出有罪判决之后所留下的犯罪行为纪录。
在检察院审批过程中,如发现犯罪嫌疑人具备特定法定情形,应根据法律规定作出不起诉决定。
同样道理,若犯罪嫌疑人的罪行较为轻微且无需判处刑罚或可免予处罚时,检察院亦有权作出不起诉决定,这称之为酌定不起诉。
此外,若经检察院审理后发现案件证据不足,但经补证仍无法满足司法要求者,检察院亦将可能作出不起诉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三、取保候审一定要律师办理吗
在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的执行并不必然需要律师参与协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涉嫌违法行为的被告、被告人以及其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乃至辩护人,他们皆有权利向法院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对于申请取保候审事宜,具备丰富法律知识和经验的律师无疑能够发挥出重要作用。律师深谙法律流程及相关要求,能够更为精准地准备申请所需的材料,并且能够更为高效地与负责事例处理的机构进行沟通,以充分阐述取保候审的理由和依据。当然,若当事人或其亲属选择自行申请取保候审,亦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提交相应的申请书,同时提供充足的证据材料,以证明被告、被告人确实符合取保候审的各项条件。例如,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的等等。总而言之,关于是否委托律师办理取保候审事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个人需求做出明智的决策。
取保候审期间,可申请经济赔偿损失。此措施旨在防止逃避法律程序,不影响司法进程及涉案财物追缴。嫌疑人若有意且能力,应主动退赃,此举可减轻法律责任,争取轻判。退赃反映认罪悔过,对案件处理及量刑具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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