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不给退回钱怎么办
在取保候审事项完结之后,倘若保证金未能得到妥善返还,首先建议您尝试探寻其中缘由。若自取保候审期届满之时起,不再触犯相关规定,缴纳的保证金是足以予以归还的。
然而,若毫无理由地被拒之门外,那么您便有权利向作出该项决定的相应机构提出申诉或投诉,主张自己权益,并请求他们解释不履行所属义务的原委,同时依据法律条文进行适当的处理。假如申诉尚未能取得预期效果,您也能够向更高层次的公安部门或检察机关如实反映所遭遇的问题,争取他们介入以促使问题得以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保证金退还】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取保候审结束后,保证金未返还,建议先查明原因。通常无违规应全额退还。若无故遭拒,可向决定机构申诉,要求说明拒退理由并依法处理。若申诉无果,可向更高层公安或检察机关反映,争取介入解决。
二、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条件有哪些
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如下:
(一)处以管制、拘役或可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均符合取保候审标准;
(二)有可能被处以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而采取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性的犯罪嫌疑人也适用于此种情形;
(三)存在严重疾病且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怀孕期间或哺乳期内的妇女,同样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
(四)在羁押期限即将期满之际,案件尚处于未决状态,此时需要采取取保候审进行羁押工作的处理。
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则包括:
(一)存在严重疾病无法保证生活自理的犯罪嫌疑人;
(二)孕妇或正在为其子女进行哺乳的妇女;
(三)属于唯一需要承担照顾责任的生活无法自理者;
(四)由于案情的特殊性或案件审理需要,采用监视居住措施更为合适的犯罪嫌疑人;
(五)在羁押期限达到届满时,案件仍处于未决状态,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进行后续处理的犯罪嫌疑人。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候审是什么意思保证金会退吗
在我国刑事诉讼制度中,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强制性措施占据了至关重要的地位。该措施主要是指由司法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相应金额的保证金,以确保他们在接受侦查、起诉以及审判过程中能够做到不逃避、不妨碍,同时也需要保持对司法部门的随时配合。而保证金是否能得到退还,便取决于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人员在此期间是否存在违规行为。若这些人员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相关规定,那么当取保候审结束之际,只需凭借解除了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相关法定文书,即可前往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然而,一旦这些人员出现违规行为,例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干扰证人作证等情况,那么他们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会被依法予以没收。
取保候审结束后,保证金未返还,建议先查明原因。通常无违规应全额退还。若无故遭拒,可向决定机构申诉,要求说明拒退理由并依法处理。若申诉无果,可向更高层公安或检察机关反映,争取介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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