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必须走法院吗
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获取保释并不必然需要通过法院这一环节。实际上,取保候审乃是刑事程序之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无论是在侦查期间,还是在审查起诉以及审判阶段,皆可向相关机构提出申请并请求进行裁决。具体而言,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拥有明确的权力来决策犯罪嫌疑人是否应当获得保释等候审判。
值得注意的是,若案件已正式步入审判流程,那么法院亦具备同等的权力来决定是否应为被告实施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非必经法院,而是贯穿侦查、审查起诉至审判的强制措施。侦查时,公安机关可裁定保释;进入审判,法院亦有同等决定权。各阶段均可向相应机构申请裁决,确保犯罪嫌疑人在候审期间自由受限但合法。
二、取保候审由谁来执行
首先,被关押在看守所中的犯罪嫌疑人员、被告人以及其法定代理人均可以向有关部门递交取保候审的申请;
其次,相关机构会对申请人讼求的合理性进行深度审查,以确定是否满足取保候审的相关条件;
最后,如果申请方经过审核后符合取保候审的各项规定,上级公安机安、检察院或者法院将会按照法律程序作出《取保候审决定书》与《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
同时,他们还须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从而完成整个审批流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三、取保候审由哪个机关负责
关于取保候审的决定及执行机关,我们需要明确它们之间存在的差异。实际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都拥有决定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权力。简要来说,公安机关针对处于侦查环节的事例,具有决定患者适应取保候审措施的权限;进入审查起诉环节后,人民检察院可以对该类事例作出是否采取取保候审的决策;同时,当事例进入审判环节时,人民法院亦享有此项权利。然而,取保候审的执行机构却始终由公安机关负责。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取保候审的实施必须满足特定的法律条件,例如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或者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等情形。
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非必经法院,而是贯穿侦查、审查起诉至审判的强制措施。侦查时,公安机关可裁定保释;进入审判,法院亦有同等决定权。各阶段均可向相应机构申请裁决,确保犯罪嫌疑人在候审期间自由受限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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