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以来,若对财产分割事宜有任何不满,欲申请变更或撤销该协议者,需于离婚之后的一年之内提交相应诉讼;倘若发现对方有隐匿、转移、出售、毁损共有财产,或者伪造债务试图侵吞另一方财产等不当行为,则可提出重新分配夫妻共同财产的诉求,其诉讼时效为三年,自当事人察觉之日起开始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自签订离婚协议起,不满财产分配者,须在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若发现对方隐瞒、转移、变卖或毁损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以侵占财产,当事人可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申请重新分割共同财产。
二、协议离婚后能变更子女抚养权吗
在签署了离婚协议并将子女抚养权分配之后,依然具有对于子女抚养权的更改权限。
在这种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如若发现与其共同负责子女养育的另一方便患有严重的身体疾病、或在事故中导致重伤而无法继续承担对子女的抚养责任;
或者,另一方当事人未能尽到其应有的抚养义务、甚至有虐待儿童的恶劣行为时,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请求应当得到我国法律的认可和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三、协议离婚后房产还在按揭要怎处理
在经过协议离婚后,如果涉及到依然处在按揭状态下的房地产,通常有下列几种常见的处理方式:首先是双方通过沟通和讨论来达成共识,可以决定将该房产划拨给其中一方作为所有权的拥有者,同时由这一方负责继续承担剩余的贷款责任,并且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补偿金;其次,也可以选择将该房产予以出售,然后将售房所得的资金按照先前签订的协议进行合理的分配;最后,还可以选择让双方继续共同持有该房产,并共同承担剩余的贷款责任。然而,在执行这些处理方案时,需要特别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必须要办理相关的手续,例如变更房地产登记以及贷款人等事项;第二,必须要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防止未来可能出现的纷争;第三,必须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保证所签署的协议具有合法性和有效性。具体的处理方式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充分的协商和确定。
自签订离婚协议起,不满财产分配者,须在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若发现对方隐瞒、转移、变卖或毁损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以侵占财产,当事人可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申请重新分割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