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是什么惩罚
取保候审并非是一种严厉的刑罚,而仅仅是一项刑事法律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
它主要用于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构对于那些没有被拘捕或者已经被拘留但需要更改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进行处理,以避免他们逃避法律追责、影响检方起诉和法院审判,会责令他们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严格的保证书,承诺随时待命听从传唤,确保不会发生逃逸或其他违反规定情况,从而采取这样的非羁押方式或暂时解除对他们的羁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是刑事法律中的非羁押措施,用于确保犯罪嫌疑人不逃避法律追责。
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可要求嫌疑人提供担保人、保证金,并承诺随传随到,避免逃逸或违规行为,以维持司法程序进行。
二、取保候审后能两次去吗
在我国,对于公民申请取保候审的行为,并无明确规定次数上的限制,只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设定的取保候审条件,便可再次申请适用此项权益。
所谓“取保候审”,即是指公安机关、检察院以及法院在进行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对那些已经被刑事追诉但尚未被刑事拘禁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为了防止他们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等程序,依法要求他们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还需出具相应的保证书,以此来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配合司法机关完成相关调查工作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后又要逮捕怎么办
在被批准取保候审之后却再次面临逮捕的情形,往往暗示着事件的情况已经出现了明显的转变。这种转变可能源于新发现的重大犯罪线索,或是因为被取保候审者在等候期间违反了有关取保候审的特定规定。在法律程序方面,地方检察院亦或是公安部门将会重新对该事件进行深入的材料审核,进而做出是否实施逮捕的最终决定。面对这一局面,嫌疑人都应该积极主动地配合相关调查工作,同时委托有经验的律师来帮助了解事情的详细经过,并向负责办理此案的机构表达自身的立场和看法。而对于嫌疑人本人或其亲属而言,应当迅速同上述律师取得联系,做好充分的准备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刑事诉讼程序。律师将能够协助他们审查办案机关的逮捕决定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并为嫌疑人争取到合法的权益保障。总的来说,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这一变化,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妥善处理。
取保候审是刑事法律中的非羁押措施,用于确保犯罪嫌疑人不逃避法律追责。
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可要求嫌疑人提供担保人、保证金,并承诺随传随到,避免逃逸或违规行为,以维持司法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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