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办理取保候审程序是怎样的
关于刑事拘留期间如何申请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其具体流程通常如下所述:
首先,犯罪嫌疑犯、被告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律师都有权力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是人民法院提出有关取保候审的申请。
接着,当相关机关接到上述申请之后,它们将会在规定的时间范围之内开始着手审查有关事宜。
此次审查的要点主要集中于犯罪嫌疑犯、被告人是否存在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
同时也需要考虑到他们是否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处罚,以及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时是否可能导致社会危险性的出现等等。
若经过审查,相关机关认为可以批准取保候审,那么它们将依法要求犯罪嫌疑犯、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
最后,由执行机关负责对已获准取保候审的人员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拘留期间,申请取保候审手续如下:首先,被申请人或其家属、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
其次,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填写决定书;
再次,提交保证人或保证金并审查;
最后,公告规定、告知法律责任,移送派出所执行。
整个过程需遵守法律程序。
二、刑事拘留办案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依据相关法规条例,拘留行动需由公安机关负责实施。
当公安机关办理案件的人员认定有必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时,应该向公安机关负责人提交一份名为《呈请拘留报告书》的文件,详尽地阐述有关犯罪嫌疑人的信息以及拘留的具体原因。
接着,此报告书需经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查并批准签署,方能发出拘留令。
另一方面,若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拘留措施,则按照程序,由办案人员初步拟定意见,经部门负责人仔细审核,最后由检察院院长做出裁决,再交由公安机关执行。
值得一提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第八十三条明确规定了在异地实施拘留或逮捕行动时,需事先通知被拘留或逮捕人所在的公安机关,而被拘留或逮捕人员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给予积极协助及配合。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三、刑事拘留办案规定有哪些
刑事拘留乃是由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对直接予以受理之事件,在进行侦查操作过程中,正值遭遇法定紧急状况之时,针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所实施的暂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关于此项办案规定,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必须存在法定的紧急状况,例如正在筹备犯罪行为、实际实施犯罪行为或者在犯罪行为发生之后立即被察觉等情况;其次,作出决定的机构一般为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最后,拘留期限一般设定为三天,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到四天,而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则可延长至三十天。在执行拘留的过程中,必须向被拘留者展示拘留证,并且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之内通知被拘留者的家属或单位。此外,被拘留者还享有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刑事拘留期间,申请取保候审手续如下:首先,被申请人或其家属、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
其次,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填写决定书;
再次,提交保证人或保证金并审查;
最后,公告规定、告知法律责任,移送派出所执行。
整个过程需遵守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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