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要审多久
关于暂予取保候审的审核批准时限并未设立明确的固定期限标准。
基本制度框架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主体在接收到移送来的暂予取保候审申请之后,应于三个工作日之内就该申请做出是否予以批准的回复。
若经审查决定对申请人采取暂予取保候审措施,则应依法要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作为保证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关于暂予取保候审的审核批准时限并未设立明确的固定期限标准。
基本制度框架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主体在接收到移送来的暂予取保候审申请之后,应于三个工作日之内就该申请做出是否予以批准的回复。
若经审查决定对申请人采取暂予取保候审措施,则应依法要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作为保证条件。
二、取保候审能申请去外地吗
1、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经过执行机关的核准后,被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当事人便可前往异地。
然而,若被取保候审者没有正当的理由却试图离开其所居住的城市或县区,将无法获得批准。
如果被取保候审者确实存在合法并且必要的理由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那么他们必须得到负责执行的派出所负责人的批准。
2、在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期间,当事人需要严格遵守以下各项要求:
未经执行机关的许可,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如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发生任何变化,应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执行机关进行报告;
在接到传唤时,务必及时到达指定地点;
此外,还包括其他相关的要求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第一款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三、取保候审一般是多久逮捕
办理取保候审并不能必然引致对嫌疑人进行逮捕。依据现行法规的规定,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期限为12个月。然而,在执行取保候审期间,如果被取保者出现了某些违法违规行为,或新的事例线索被挖掘出,都有可能使得其原先所享有的刑事强制措施——取保候审,被替换为更为严厉的逮捕。但是,若在此期间,事例的调查工作进展顺利、证据采集完整确凿,并且涉案人员已无必要继续采用取保候审这一刑事强制措施以确保诉讼程序的正常推进,那么,他们也有可能会提前结束取保候审,进而直接进入到审查起诉阶段。总而言之,是否决定对嫌疑人实施逮捕,以及何时采取逮捕行动,均需根据事例的实际情况及司法机关的专业判断来作出决定。
关于暂予取保候审的审核批准时限并未设立明确的固定期限标准。
基本制度框架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主体在接收到移送来的暂予取保候审申请之后,应于三个工作日之内就该申请做出是否予以批准的回复。
若经审查决定对申请人采取暂予取保候审措施,则应依法要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作为保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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