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程序规定是什么样的
涉及到刑事拘留的取保候审程序,其主要流程可细分为如下几个环节:
首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均享有权利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其次,在收到申请之后,上述司法机关会在七个工作日内进行裁决。
倘若经过核准,得以批准取保候审的申请,应责令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提名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
这其中,作为保证人需满足一系列特定要求,如与本次案件没有关联性,以及具备履行担保存款的能力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涉及刑事拘留的取保候审,主要包括:嫌疑人或法定代理人向公安、检察院、法院申请;司法机关在七个工作日内审查,若批准,则需指定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担保人需符合特定条件,如与案件无关,有能力担保存款。
二、刑事拘留一定要判刑吗
在刑事案件中,嫌疑人若遭刑事拘留,并不一定就必然面临着被判处刑罚的命运,而是与其所涉案件中的具体情节密切相关。
在司法实践中,在嫌疑人被移交至公诉机关接受审查起诉后,倘若该机构经审理评估后,认为其并不构成犯罪或事件本身无法被追究刑事责任,则有权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而对于已提交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的案件来说,一旦审判庭经历了深入审理和分析之后,亦可依法做出判决判定为不构成犯罪或无需追究嫌疑人刑事责任,从而宣布被告人无罪或做出免于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裁决。
同时,根据公安机关的相关规定,对那些因需要进行逮捕的被拘留人员,公安机关应有义务在将其拘留的三日内,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请求其进行审查批复;
如遇特殊情形时,申请时间可以适当予以延长,最长可延至四天。
但是,针对那些具有流窜犯罪行为、累次作案以及群体性作案之嫌的重大嫌疑者而言,他们的审查批复时间还需相应地延长至三十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刑事拘留后私人物品怎么拿回
在刑事拘留程序结束之后,涉案人员所携带的私人物品是否能够归还,这要看具体情形来做判断。通常而言,如果这些私人物品与正在调查取证的案子并无直接关联性,那么在事件调查审理工作全部完成而且经过公安机关严格审核认证过后,公安部门将会通知犯罪嫌疑人家属前来领取被扣留的物品。至于家属如何领取这批私人物品,他们只需要向主导办案的公安机关提供本人的合法身份证件,然后由公安机关对这些物品进行核实登记即可。然而,鉴于某些物品可能会被视为直接涉及到此案的关键证据,因而有可能会被公安机关暂时扣留,直到最终对事件做出了公正的处理决定之后,才会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对这些物品进行妥善处理。值得特别指出的是,凡是涉及到违法违规的物品,公安机关都有权依照法定程序对其进行没收处理。总的来看,关于私人物品的领取过程以及具体的交付日期等相关事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及公安机关的操作规程。
涉及刑事拘留的取保候审,主要包括:嫌疑人或法定代理人向公安、检察院、法院申请;司法机关在七个工作日内审查,若批准,则需指定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担保人需符合特定条件,如与案件无关,有能力担保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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