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无罪怎么判
取保候审乃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法定强制性措施,其本身并非对被告人是否具有罪责的必然预示或证明。若经最终裁决,被告人确实无可归责于己之罪行,则无需承受刑事法律制裁。
然而,在司法实践过程中,评判无罪之决定必须具备充裕且确凿的证据材料来显示被告人并未实际触犯相关罪名。这其中可能涵盖了案件事实模糊不清、证据链条残缺不全,抑或是被告人的行为根本无法构成犯罪等多种情形。倘若经过严谨的司法审查程序后,证实被告人确实无罪,那么法院应依据法律规定,依法作出无罪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评议、判决】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二、取保候审无罪释放可以国家赔偿吗
很遗憾,这是不可能被批准的请求。因为他并非遭受拘留或逮捕,仅仅是被采取了取保候审的措施,这种情况并不符合申请国家赔偿的要求。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享有侦查、检察、审判职务的机构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若存在任何一种侵犯人身权益的行为,则受害人均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1)如若违反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实施了拘留,或者虽然按照刑事诉讼法的具体条件和程序进行了拘留但实际期限超过了刑法典中的规定,而且随后定夺撤销案件并决定不对其提起公诉,或者最终宣布被告人无罪并且终止追究刑事责任;(2)如果对公民采取了逮捕措施,然后又决定了撤销案件、决定不起诉或者宣判被告无罪并停止追究刑事责任;(3)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再次审查被告人是否清白无辜,并最终裁决被告人无罪,而原判决刑罚已经得到执行;(4)如果采取刑讯逼供或者采用殴打、虐待等恶劣手段,或者怂恿、放任他人对公民进行此类侵害造成人身伤害或者造成死亡;(5)如果违法地运用武器、警械,导致公民身体受到伤害或者死亡。与此同时,享有侦查、检察、审判职务的机构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如若存在下列侵犯财产权益的行为之一,则受害人均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1)违法地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行政强制措施;(2)经过审判监督程序再次审理,裁定被告人无罪,并且原判决被告人支付罚金、没收财产的已经得到执行。《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无罪辩护怎么判
首先须明确,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并不能与被指控人无罪划等号。无罪辩护的成败,关键在于事例的具体情节和有效的证据支持。倘若无罪辩护能够得到法庭的认可,那么被指控者则可能获得无罪的判决结果。但是,实现无罪辩护无疑充满挑战性,需具备充足且确凿的证据以证明被告人事先没有故意实施犯罪行为,或者当前所掌握的证据并未能满足定罪所需的法定标准。在进行全面深入的裁定时,法院会对全部证据的合法性、客观性、相关性以及各个证据间能否构筑起连贯的证据链条给予综合性考虑。同时,还需严格审核事例的事实是否清晰可辨,所引用的法律是否恰当无误。概括而言,虽然取保候审程序与无罪判决之间存在一定联系,然而无罪辩护的最终结果受到诸多复杂因素的影响,因此需要针对每一个具体事例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评估。
取保候审是刑诉中强制措施,不预示罪责。若终审认定被告人无罪,则免刑责。无罪判定需坚实证据,包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行为不构成犯罪等。经严格司法审查,若确认无罪,法院将依法宣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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