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后到哪里续保
对于被取保候审者而言,其想要申请续保,则需向当初下达取保候审命令的公安部门、检察机构或审判法庭提交申请。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司法的强制性手段,旨在在保障刑事诉讼过程稳定有序开展的基础上,尽可能减少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身心自由的不当束缚。当取保候审的期限即将到期之际,若相关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且有必要继续采取取保候审措施,那么便应尽快提出续保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续保申请必须在原取保候审期限结束前完成,以确保刑事诉讼程序的连贯性与稳定性不受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还要坐牢吗
若在犯罪嫌疑人申请获得取保候审的情况下,后续经由法院作出判决,确认其具有罪责,仍然存在着履行实际服刑的可能性。
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当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或者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风险的情况,可以对其批准取保候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没收规定是什么
保释金的没收须按照下述基本原则进行:被保释出狱的刑事被告或嫌犯若有违反刑事诉讼法中有关保释规定的行为,且已经缴纳了保释金,则应没收其部分或全部的保释金。例如,未经执行机构许可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县区;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有所变更,但未能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执行机构报告;在传唤时未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干扰证人作证;销毁、篡改证据或者串通口供等等。决定没收保释金的过程必须经过严谨的审批程序,由县级以上的执行机构作出决定,同时还需通知相关银行将保释金予以没收。对于被没收保释金的当事人,如对该决定持有异议,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级机关提出复议申请。复议机关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复议决定。
被取保候审者欲申请续保,需向原决定机关(公安、检察或审判机关)递交申请。此措施旨在有序推进刑诉,减少不当限制。期满前案件未决且需续保,应即时申请,确保在期限结束前完成,维护诉讼程序连贯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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