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孩子抚养权怎么争取抚养费
在争取子女抚养费之际,我们需要审慎考虑诸多复杂且重要的因素。首要任务是举证自身具备稳定的经济来源以及优良的抚养条件,以便为孩子打造一个适宜的生活环境,满足他们接受良好教育及健康成长的需求。
其次则是揭示对方在抚养孩子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利因素。若子女已经步入成年阶段,那么他们的个人意愿亦将成为重要的考量因素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离婚后孩子抚养权是否还可以变更
已完成离婚手续的夫妇们,你们知道吗?尽管你们已结束了婚姻关系,但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实际上是可以重新调整的。
无论何时,只要其中某一方或两个人都面临了重大变动,或者是养育孩子的能力产生了巨大的变化,他们都有权向法庭申请改变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要想改变孩子的抚养权,通常首先应该由父母亲自行协商决定,如果协商无法达成共识的话,就得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申诉。
对于这类抚养权变更的案件,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会重点考察以下两大因素:
一来,这种改变是否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二来,抚养孩子的这一方是否拥有足够的抚养孩子的能力和条件。
根据我国《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旦存在如下情形之一者,有权利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应获得法院的支持:
1.因生病或受伤而丧失了抚养孩子能力的那一方;
2.未尽到抚养责任,甚至有虐待孩子的行为,对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可能产生恶劣影响的一方;
3.对于年满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愿意跟随另外一方生活,并且同时那一方又具备抚养能力的一方;
4.如有其他理由需要变更抚养权的。
至于法院如何判断是否实现抚养权的变更,主要会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是否由于生病或受伤而失去了抚养能力;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是否没有尽到抚养责任,有没有虐待子女的现象,以及这些行为对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怎样的影响;
(3)诸如年满8周岁的孩子的意愿,以及另一方是否有抚养孩子的能力等因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三、离婚后孩子抚养费一般多少钱
子女抚养费用的具体额度,我们通常会根据孩子们实际的需求、由您与配偶共同承担的抚养责任以及该地区实际的生活水平来进行综合评估并制定。在此前提下,对于那些拥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家庭来说,抚养费用的支付标准一般可以按照他们每月总收入的20%到30%的比例来计算。然而,如果您需要同时承担两位或更多子女的抚养义务,那么这个比例则可以适度地提高,但是请注意,最高不能超过您每月总收入的50%。至于那些没有固定收入的家庭,抚养费用的金额就可以参考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然后按照上述的比例来确定。值得一提的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孩子生病、上学等实际需求超出了原先约定的抚养费用额,或者支付抚养费的一方的经济状况出现了重大变化,此时,您都有权提出变更抚养费用的数额和支付方式的请求。
争取抚养费时,需慎重评估多重关键因素:确保自身经济稳定与良好抚养环境,为子女提供教育成长所需;同时,指出对方抚养可能的不利条件。若子女成年,其个人意愿亦需尊重并纳入考量,以全面维护子女最佳利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