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变更条件有哪些要求
在经历了婚姻破裂之后,若需变更子女的抚养权,通常需满足以下几种情形之一:
首先,是指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为患有严重疾病,或是因残疾导致自身无法持续履行抚养子女的责任和义务;
其次,如果此方并未尽到应有的抚养职责,甚至存在虐待子女的恶劣行为,抑或与其共同生活对子女的身心健康产生了明显且不可逆转的负面影响;
再次,倘若年满八周岁的未成年子女自愿选择跟随另一方生活,而对方同时具备抚养能力的话;
最后,当出现了其他合理、合法的理由时,也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数额应该如何确定
1.若孩童未满两周岁,在处理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时,法律通常会将孩子判给母亲照管;倘若孩子已经年满两周岁,如果父母未能就子女抚养权达成共识,人民法院将会根据最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相关原则进行裁决。
2.当子女年满八岁以后,他们的真实想法和意见应该受到全社会的重视和尊重。
3.对于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人,如夫妻双方都主张享有直接抚育权,但符合以下任何一项条件的,享有直接抚育权的方将被法官优先考虑:首先,一方当事人已经接受了男性绝育手术或由于其他特殊原因失去了生育能力;其次,子女自出生之日起便跟随该方当事人生活,生活环境的变动将会对子女的正常生长发育产生显著影响;此外,假如男方当事人没有其他子女,而女方当事人却有诸多子女需要照顾;最后,若子女继续与原生活方共同生活能够在各方面为子女带来利益,而另一方当事人患上了长期间无法治愈的感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存在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这些因素都可能使其不适合继续照顾和抚养子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三、离婚后孩子抚养费一般多少钱
子女抚养费用的具体额度,我们通常会根据孩子们实际的需求、由您与配偶共同承担的抚养责任以及该地区实际的生活水平来进行综合评估并制定。在此前提下,对于那些拥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家庭来说,抚养费用的支付标准一般可以按照他们每月总收入的20%到30%的比例来计算。然而,如果您需要同时承担两位或更多子女的抚养义务,那么这个比例则可以适度地提高,但是请注意,最高不能超过您每月总收入的50%。至于那些没有固定收入的家庭,抚养费用的金额就可以参考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然后按照上述的比例来确定。值得一提的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孩子生病、上学等实际需求超出了原先约定的抚养费用额,或者支付抚养费的一方的经济状况出现了重大变化,此时,您都有权提出变更抚养费用的数额和支付方式的请求。
婚姻破裂后,变更子女抚养权常因以下情形:一是一方重病或残疾无法抚养;二是未尽抚养责任、虐待子女或共同生活严重影响子女身心;三是八周岁以上子女自愿选择且对方有抚养能力;四是其他合理合法原因。满足任一情形,均可申请变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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