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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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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10.02 · 1561人看过
导读:以下是根据你的要求改写的内容:夫妻共有财产分配的基本原则是男女平等,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处置权。同时,在分配时要兼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特别是保护未成年子女和女性弱势群体的利益。对于无过失方,法律会予以适当照顾;但对于有重婚、家暴等过失行为的一方,会适当减少其份额。此外,分配还应促进生产发展,方便生活,根据实际情况确保经营和生活的便利。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

一、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

夫妻共有财产分配须秉承如下基本准则:首要原则为男子与女子享有同等权利,即夫妻双方对于共有的财产拥有平等的处置权;

其次,需顾及子女及女方的权益,此乃出于对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关怀以及对女性在婚姻关系中所处可能相对弱势地位的维护;

再者,应尊重无过失方的利益,若某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重大过失行为,例如重婚、家庭暴力等,在进行财产分配时将会适当予以减少其份额;

此外,有利于生产发展以及便于日常生活也是重要的原则之一,对此将会依据财产实情,确保生产经营活动得以正常运作并保证生活的便捷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夫妻共同财产被恶意转移怎么办

若夫妻共同财产遭受他人恶意侵占,则当事人可向法院依法申请使用财产保全措施。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有任何一方涉嫌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有的财产,或者是制造虚假债款以图侵吞另一方的财产,此时,根据我国现行的民事法律法规,法院有权对行为人实施相应的制裁措施。

当涉及到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的分配时,对于那些故意藏匿、转移、变卖和毁坏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或者制造虚假债务的一方,我国法院可依审判程序进行判定并采取相应的惩罚性措施,其中包括可能减少其能够获得的共同财产份额或者完全剥夺其在财产分配中的资格。

在离婚之后,如果另一方发现之前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发现原来一方有制造虚假债务的情况,此时,他们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如何区分

在我们国家法律制度的架构内,界定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之间的差异的核心要素在于债务产生的原因及其使用的范围是不是源于夫妻二人的共同意愿以及是否涉及到夫妻俩共同的生活起居、共同生产运营等方面。通常情况下,夫妻共同债务涵盖了以下几种类型:首先,夫妻双方共同签署或其中一方在事后予以认可的债务;其次,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夫妻中的一方以其个人名义为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承担的债务。然而,个人债务则主要包括:第一,夫妻中某一方在结婚前产生的债务;第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中的一方以其个人名义负担的超越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条件是债权方无法证明此项债务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运营或出自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总的来说,确定债务的性质需结合考虑债务的目的、用途、产生时间等多方面因素。

夫妻共有财产分配原则:男女平等处置权;兼顾子女与女方权益,尤护未成年及女性弱势;尊重无过失方,过失方如重婚、家暴等将减份额;同时,促进生产发展,便利生活,据实确保经营与生活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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