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孩子的抚养费到多大岁数不用给了
小孩抚养费用的支付通常会持续至其年满18岁为止。当儿童达到十八岁后,他们已经步入成年人阶段,按照常理来说,父母应当不再承担支付抚养费用的责任。
然而,若子女在18岁之后仍然无法独立生活,例如正在接受高中或同等以下学历的教育,或者由于失去、部分失去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因素导致无法维持正常生活水平,那么父母仍需继续提供必要的抚养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孩子的抚养权应当怎样变更
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变更问题,我们提供以下两种途径供您选择:
首先,在离婚之后,父母双方有权利通过协商达成共识,从而对子女抚养关系进行适当的调整。
其次,当离婚之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出现了下列任意一种情况时,另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权益:
(1)作为子女共同生活方,由于遭受严重疾病或因身体残疾而无法继续承担抚养责任;
(2)作为子女共同生活方,由于不尽抚养义务或涉及到虐待子女等不良行为,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发展造成的负面影响日益明显者;
(3)当子女年满八周岁时,若明确表现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的意愿,且该方具备抚养能力;
(4)如有其他充分的合法原因导致抚养权变更的需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三、孩子的同学借钱不还怎么办
身为孩子同窗的债权人身份,首当其冲的便是妥善保管相关借贷证据,诸如借款凭证、转账交易记录以及能够证明确切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各类通信、通讯等资讯材料。起初您可尝试让孩子与其同学进行有效沟通,向借款人提出还款请求。倘若经过充分沟通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家长可适时出面协调,向对方家长详细阐明事实,以期共同协商寻找解决问题之道。如协商仍然未果,那么就有必要采取更具强制性的措施,选择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然而,在此前提下,孩子仍为未成年人,因此必须委托其法定监护人即家长担任诉讼代理人统一向地方法院提起诉讼。尽管诉讼过程可能会消耗相当多的时间和精力,并且所产生的费用也相对较为昂贵,我们仍应当视之为所有方案中最后执行的手段。通常在着手实施法律动作前,需要全面衡量借款数额、维权所需花费等众多因素。
抚养费通常支付至子女18岁。18岁后,子女步入成年,父母一般不再有支付责任。但如果子女无法独立,如继续高中以下教育或因非主观原因如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生活,父母仍需提供必要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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