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离婚可以不分割房产吗
在提起诉讼进行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选择暂且不对房产做出处置。若彼此间达成共识希望先将房产问题搁置一边,或由于房产存在某些特殊状况使得在离婚诉讼期间无法对其进行合理分割,例如房产牵涉到第三方的权益、尚未获得完整所有权等因素,那么法院将会尊重当事人的意愿。
然而,值得关注的是,若未能在此次离婚诉讼中对房产进行分割,未来仍有可能出现与此相关的财产纷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起诉离婚可以不用户口本吗
如需提起离婚诉讼时,您只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文件,而不必出示户口簿。
然而,为了确保请求得到法院受理,以下七项材料是必不可少的:
首先,原告应提供其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经过核实后会实时返还给您;
其次,需要递交关于婚姻关系的书面证明,通常为结婚证书以及由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开具的近期婚姻情况证明;
接着,需准备能够充分证明夫妻情感变化、引起离异诱因及证实感情确实破裂的相关证据;
再者,提供夫妻双方共有财产清单以备查实;
此外,列出共负债务清单以便确认;
最后,若存在未成年子女,须提交孩子的出生证明、户口簿等档。
对于已经提出过一次离婚申请并被驳回的情形,在进行二次起诉时,您务必提交首诉的庭审裁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起诉离婚可不可以在异地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提起离婚诉讼通常应向被告所在地之法院提出申请。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之下,当事人亦可选择异地提起离婚诉讼,如以下几种常见情况:首先,当被告离其原籍已逾一年以上时间时,该案便可由原告所在地之人民法院行使司法管辖权。其次,若双方均已离开原籍超过一年,则应由被告目前的常居地人民法院行使司法管辖权;若被告无固定常居地,则可由原告在提起诉讼之时,向被告现居住地之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至于具体能否在异地提起离婚诉讼,仍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和判断。若您对此方面存在疑问或需求,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与指导。
离婚诉讼中,夫妻可协商暂不处理房产。若双方同意搁置或房产因第三方权益、未获全权等复杂情况难以分割,法院将尊重其意愿。但需注意,未解决房产可能在日后引发财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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