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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起诉离婚孩子判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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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10.03 · 1360人看过
导读:哺乳期内诉讼离婚,子女常判归母亲,因婴儿需母亲关怀照料。不过,要是母亲在抚养幼儿方面有明显的、对幼儿未来发展影响很大的缺点,比如生了重病不能亲自照顾、自身行为习惯有不良嗜好等,那也可能会把抚养权判给父亲。
哺乳期起诉离婚孩子判给谁

一、哺乳期起诉离婚孩子判给谁

在通常情况下,哺乳期内若发生诉讼离婚事件,子女往往被判定交由母亲照料。究其因由,正值哺乳期间的婴儿更是急需母亲的关心呵护以及细心照料,从而确保他们能够在健全的心理环境中茁壮成长。然而,如果母亲在抚养幼儿方面存有显而易见且对幼儿未来发展构成重大阻碍的弊端,诸如身患重疾导致无法亲自照顾、自身行为习惯存在不良嗜好等等,此时则有可能将抚养权判给父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哺乳期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处理

首要之事在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女性于哺乳期内仍然享有起诉离婚的合法权益。当女性向当地的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请求之时,法院作出离婚裁决的唯一准则即为:夫妻感情已然彻底破裂,双方之间已无和解之可能性。在审理离婚案件过程中,法院应先行进行调解工作;若经该等调解未能达成双方满意之结果,且女性能够向法院提交充分有力的证据证实其与丈夫之间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修复可能者,即便男方对此持有异议,执法机构仍可依法准许其离婚申请。《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哺乳期起诉离婚怎么判

哺乳期间,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男方暂时无法向法院提交离婚申请,但是女方在此期间则享有同等权利。当面临诉讼离婚时,法院通常会遵循保护妇女与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结合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公正裁决。裁决过程中,法院会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夫妻之间的情感关系是否已经到了破裂的地步;其次是双方的经济实力如何;最后是涉及到的孩子抚养问题,尤其是哺乳期的子女,他们通常会被判给母亲抚养,但这并不意味着法院不会全面衡量双方的抚养能力以及抚养条件。此外,在财产分配上,法院也会优先考虑女方及子女的利益。最终的判决结果将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如您需要更深入的法律意见,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哺乳期内诉讼离婚,子女常判归母亲,因婴儿需母亲关怀照料。然而,如果母亲在抚养幼儿方面存有显而易见且对幼儿未来发展构成重大阻碍的弊端,诸如身患重疾导致无法亲自照顾、自身行为习惯存在不良嗜好等等,此时则有可能将抚养权判给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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