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协议书追诉期限是多久
关于离婚协定书是否存在追诉期限的问题,并无明确定论。然而,若有一方未能严格按照离婚协定书中所规定的义务执行相应事宜,另一半有权提出索求,但此种情况下的追索时效仅为三年,自当事人察觉之日起计。例如,在离婚协定书中明确规定了财产分配事宜,如有一方未能依照约定交付相关财产,那么另一方应在发现该事实之后的三年内及时主张自身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离婚协议书准备几份
在办理离婚手续之际,离婚协议书拟定之时须预留出三份原件。其中男女双方每人各自持有一份,而民政部门亦需留存一份作为备案记录。
若夫妻二人共同选择自愿离婚,则必须签署书面形式的离婚协议,且需由本人亲临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申请。在此前提下,应以书面形式明确表达两位当事人自愿离婚之意愿,及针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责任,共同财产的分配方式以及债务清偿事宜达成共识之意见。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截止日期起的三十天内,如有任意一方不愿意解除婚姻关系的,均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期限过后的三十日之内,双方必须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再次提出离婚证书发放申请;倘若双方未能按期提出申请,将被视为自动撤销先前的离婚登记申请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离婚协议抚养费咋算
在我国领土内,关于离婚协议中的抚养费用计算问题,我们始终秉持谨慎与严格的态度,遵循公正、合理和透明的原则,并结合以下多方面的考量因素:首先,是子女的实际需求;其次,以父母双亲所能承受的经济压力为基础,即双方的负担能力;再者,则是全国各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当父母拥有稳定的年收入时,我们将抚养费的金额控制在他们的月度总收入的20%-30%之间。若是需要负担两个或更多孩子的抚养费用,那么在此基础上,比例可以适度提高,但是一般要确保不超出月总收入的50%这个上限。如果父母没有固定的年收入,我们将按照他们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参考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按照上述比例来确定抚养费的金额。此外,抚养费还应该涵盖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必要的开支。然而,在具体的协议制定过程中,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友好协商,共同确定抚养费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只要这些约定不会对子女的合法权益造成任何损害,就被视为有效的条款。
离婚协定书追诉期限无定论。如果是一方未履行义务,另一方有权追索,时效为三年,自察觉之日起计。如协定书规定财产分配,一方未交付,那么另一方应在发现该事实之后的三年内及时主张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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