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多久没事就结束了
在取保候审的期限上,法律设定了十二个月为最高限期。在此期间,司法机关将依法对相关案件展开深入的调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一系列法定程序。若在这十二个月的时间范围内,司法机关能够成功地查明案件的全部事实真相,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合理的处理决定,那么取保候审的执行将会自动终止。
然而,若是经过长达十二个月的期限后,司法机关仍然未能对该案作出明确的处理决定,则应依法解除对嫌疑人或被告人所采取的取保候审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是否还会坐牢
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性手段,其本身并不能决定犯罪嫌疑人是否会面临实质性的服刑。
然而,如果经过审理之后,法院对涉案人员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等刑罚时,这些人员仍须接受刑律的制裁而前往监狱服刑。
虽然取保候审与最终的服刑之间并无直接关联性,但在司法实践中,犯罪嫌疑人若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那么他们被判处缓刑的可能性通常较高。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后会发律师函吗
取保候审,这是一项针对刑事犯罪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而对于取保候审期间,是否需要向外发送律师函,则需视具体的事件状况以及律师所制定的工作策略而定。因此,律师函的发送并非是必然的结果。若事件涉及到与相关各方进行有效沟通、澄清事实真相、明确表达诉讼请求等事宜,那么律师可能会选择以发函的形式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然而,取保候审这一行为本身并不能直接决定是否需要发送律师函。律师会依据事件的推进程度、证据的搜集情况、法律程序的执行等多个层面的因素,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估,从而确定是否有必要发出律师函。发函的主要目的在于推动事件朝向对当事人更为有利的方向发展,或者为接下来的辩护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法律规定取保候审最长十二个月,期间司法机关需完成调查、起诉、审判等程序。若此期限内查明事实并作出处理,取保候审即终止。若期满未决,则依法解除取保候审,以保障司法公正与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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